5月1日起實施的 《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 (公安部令164號) 對機動車轉讓登記做了調整 車輛在抵押/質押期間 可以申請轉讓登記了!
所需材料
1
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
機動車所有權轉讓的證明、憑證;
3
機動車登記證書;
4
機動車行駛證;
5
屬于海關監(jiān)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海關監(jiān)管車輛解除監(jiān)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6
屬于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7
屬于在機動車抵押登記期間的,還應當提交原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抵押權人身份證明、現機動車所有人與抵押權人簽訂的抵押合同;
8
屬于在機動車質押期間的,還應當提交原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質權人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