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發(fā)放燃油車消費券1920份,共計800萬元,其中3000元電子消費券發(fā)放800份,5000元電子消費券發(fā)放1120份。
補貼標準為按照購車發(fā)票價稅合計金額,購車裸車開票價在7萬元(含)以上至15萬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車,可搶領3000元電子消費券;購車裸車開票價15萬元(含)以上的燃油車,可搶領5000元電子消費券。
本次補貼對象為新車開票時間為2023年8月1日0點至2023年8月31日23點59分;注冊上牌時間為自2023年8月1日0點至2023年9月5日23點59分的消費者。以及新車開票時間為2023年6月21日0點至2023年7月31日23點59分;注冊上牌時間為2023年8月1日0點至2023年8月31日23點59分的消費者。
據(jù)了解,上述兩個時間范圍內,在參加活動的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買7萬元以上小型非營運車輛(包括新能源車、皮卡車,不包括二手車交易)的個人消費者(戶籍不限)和企業(yè)均可參加活動,購買車輛須在鄭州市辦理新車注冊上牌手續(xù)。黨政機關及事業(yè)單位購買新車不在活動補貼范圍內。
統(tǒng)一校驗時間為8月17日10時至9月8日17時。集中搶券時間為9月14日上午10時至9月15日上午11時。通過資格校驗的消費者,可自2023年9月14日上午10時起,登錄“鄭好辦”APP活動頁面,按照“先燃油車再新能源”的原則,分時段進行汽車消費券搶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