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們了解到人運通投資有限公司發(fā)布了預重整決定書,文中顯示,華人運通投資有限公司以資產不能清償全部到期債務,但具備重整價值和重整可能性為由,向本院申請對該公司進行重整,并同時申請預重整。本院于8月28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法院認為,華人運通投資有限公司所在的新能源汽車行業(yè)前景廣闊,進行預重整有利于提高企業(yè)重整效率,降低企業(yè)重整成本,能更充分發(fā)揮重整制度挽救困境企業(yè)的功能作用,更好地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且債務人具備預重整價值,符合預重整條件。因此受理華人運通投資有限公司預重整申請,預重整期間為三個月,有正當理由的,經預重整管理人申請,可以延長三個月。